首页 > 国内新闻 > 陕西省2025年兵役登记公告

2025年兵役登记工作

将于2025年1月1日正式开始

依法服兵役和进行兵役登记

是每个适龄公民

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

陕西省2025年兵役登记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兵役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1)常住户口在本省的年满18周岁(截止2025年12月31日前)男性公民,均应参加兵役登记。

(2)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截止2025年12月31日前)男性公民,本人自愿应征的,也可参加兵役登记。

(3)未超过24周岁(截止2025年12月31日前)男性公民没有参加兵役登记的,均应进行补登。

(4)进行兵役登记时可同时申请2025年义务兵应征报名,其中,上半年应征报名时间截止至2月10日24时;下半年应征报名时间截止至8月10日24时。如当年无参军入伍意向,兵役登记时可选择“只进行兵役登记,申请2025年度缓征”。

(5)往年已参加兵役登记的,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对个人登记信息进行核验并申请今年应征报名。

二、登记时间

1月1日至9月30日。

三、登记方法

(1)初次兵役登记可以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www.gfbzb.gov.cn)进行,也可以到兵役登记站(点)现场登记。

(2)进行兵役登记,应当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主要包括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参军意向等基本信息(牢记用户名及密码)。

(3)自行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存根》。

(4)持《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存根》及本人身份证前往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按有关规定确定本人是否应服兵役、缓服兵役、免服兵役或不得服兵役,并领取《兵役登记证》。

(5)本人因身体等特殊原因不能自主完成登记的,可以委托其亲属代为登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予以协助。

四、组织实施

(1)辖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县级人民政府兵役机关的安排,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本地区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初次兵役登记,依法确定应服兵役、免服兵役或者不得服兵役,在公民兵役登记信息中注明,并出具兵役登记凭证。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为兵役机关核实公民兵役登记信息提供协助。

(2)应征公民应当在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应征公民为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校生、应届毕业生的,可以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者学校所在地应征。基层人民武装部和高校征兵工作站选定初步核查、初步体检合格且思想政治好、身体素质强、文化程度高的应征公民为当年预定征集的对象,并通知本人。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和基层人民武装部、高校征兵工作站应当加强对预定征集的应征公民的管理、教育和考察,了解掌握基本情况。预定征集的应征公民应当保持与所在地基层人民武装部或者高校征兵工作站联系,并根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应征。

(4)高校兵役登记工作,可由各高校征兵工作站采取集中统一登记的方式进行。

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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