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际新闻 > 韩国公调处、警方、尹锡悦律师三方“斗法” 尹锡悦抓捕风波未完待续

韩国宪政史上首次对现任总统发出的逮捕令将于1月6日即今日到期。继1月3日韩国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公调处)执行逮捕令受阻后,尹锡悦抓捕行动并未在6日再度推进,韩国公调处、警方和尹锡悦律师方反倒在抓捕权限这一问题上展开“斗法”。

01

韩国公调处

委托警方执行逮捕令

保留对尹锡悦调查权

韩国公调处6日表示,已于5日晚向韩国警察厅国家调查本部发送公文,将对尹锡悦总统逮捕令的执行权限全权委托给警察厅国家调查本部,公调处保留对尹锡悦的调查权。

公调处方面指出,根据《刑事诉讼法》,逮捕令由检察官指挥,由司法警察管理执行;这意味着可以将逮捕令的执行全权委托给司法警察。

△1月3日,位于韩国首尔的总统官邸外,韩国公调处调查人员当天进入总统官邸,尝试逮捕尹锡悦。

公调处方面介绍,在本月3日第一次执行逮捕令失败后,公调处一直与警察厅国家调查本部就第二次执行逮捕令的时间、方式和支援体系等进行讨论;同时,公调处还向代总统崔相穆发送了要求他指挥总统警卫处协助执行逮捕令的公文,但并没有得到任何答复。公调处在综合考虑警察执行逮捕令的专业性、现场指挥体系的统一性等,认为只有全权委托警方,才能迅速有效地执行逮捕令。

公调处还表示,只是委托警方执行对尹锡悦的逮捕令,如果尹锡悦被逮捕,依然将由公调处的检察官对其展开调查。

公调处还表示,暂时不考虑申请对尹锡悦的拘捕令。此外,韩国调查部门已于当天向法院申请延长逮捕令的有效期,但目前有效期仍无法确认。

02

韩国警方

收到公调处公文但有“法律漏洞”

当天逮捕尹锡悦存“现实困难”

韩国警察厅国家调查本部6日证实,已收到公调处5日晚发出的公函。该部门表示,公调处发送的尹锡悦逮捕令执行全权委托公文存在“法律缺陷”,今日抓捕尹锡悦存在“现实困难”,将继续就逮捕令的执行与公调处进行协商。

韩国警方表示,尹锡悦逮捕令执行的主体应是公调处,逮捕任务不宜由警方来执行,不过警方正在考虑再次抓捕尹锡悦时对阻拦人员进行逮捕。

由此,韩国警方将当天逮捕尹锡悦的难题又交还给了公调处。

03

尹锡悦律师

公调处“全权委托”不合规

警方执行逮捕令“滥用职权”

寄希望于宪法法院仲裁

△韩国总统尹锡悦的律师尹甲根(资料图)

尹锡悦的律师尹甲根6日就公调处委托警方执行逮捕令一事表态,公调处“不能像转包工程一样,将调查中的一部分全权委托给其他机关”。

尹甲根还表示,警方若执行逮捕令则为“滥用职权”,他还督促宪法法院尽快对“逮捕令违宪”作出裁决。

1 公调处无规可依

尹甲根指出,《公调处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公调处可以将案件移交给其他调查机关,但没有向其他机关“全权委托”部分调查的规定。

2 警方若执行逮捕令 将是滥用职权

尹甲根还指出,公调处虽然没有对警察的调查指挥权,却将警察作为下级机关来指挥,希望警方也对此进行反省。如果警方替公调处执行违法的逮捕令,尹锡悦方将采取强有力的法律措施对警方的滥用职权予以应对。

3 宪法法院尽快作出裁决

尹锡悦律师团还就首尔西部地方法院驳回对尹锡悦逮捕令的异议申请发表立场文指出,总统除了内乱罪和叛国罪之外,不接受任何刑事追诉。公调处不能以调查“滥用职权罪”为由对总统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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