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金融综合报道】1月6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同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晋商银行大同分行、山西左云农村商业银行分别被罚70万元、80万元,多名负责人被警告。
同金管罚决字〔2024〕17号显示,晋商银行大同分行主要违法违规包括,一是个人消费贷款管理不到位;二是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导致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三是贴现资金转存保证金后滚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利用承兑贴现业务虚增存款规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同监管分局对晋商银行大同分行罚款70万元。时任晋商银行大同分行零售部副经理贾勇,时任晋商银行大同分行产品经理赵晓鹏,时任晋商银行大同分行御河西路支行行长司敏被警告。
同金管罚决字〔2024〕26号显示,山西左云农村商业银行主要违法违规包括,一是贷后管理不到位;二是报告制高管任职未报告;三是重大关联交易未审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同监管分局对山西左云农村商业银行罚款80万元。山西左云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李超,山西左云农村商业银行乡村振兴事业部经理何利,山西左云农村商业银行人力资源部经理王佳,山西左云农村商业银行综合办公室主任张晓东被警告。(闻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