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新闻 > 花钱买报告?审计走过场?最高检曝光3件中介“作假账”犯罪典型

“量身定制”审计报告、核查验证“走过场”、协助企业修改财务数据……1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3件依法从严惩治中介组织财务造假相关犯罪典型案例。

2021年至今

最高检挂牌督办31件重大财务造假案件

2021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财务造假相关犯罪案件206人。

其中,2024年1月至11月,起诉82人,同比增加78.3%。

2021年以来,最高检共挂牌督办31件重大财务造假案件,向地方检察机关交办了一批财务造假案件。各地检察机关办理了康得新、康美药业、獐子岛等社会关注的重大案件,依法从严追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介组织从业人员等责任人员。

此次发布的3件典型案例分别是:

苏某升等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案

朱某军、刘某军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

吴某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

该批典型案例覆盖了当前中介组织财务造假相关犯罪的主要类型,归纳了中介组织人员在履职过程中较为常见的违反执业准则的具体表现,并提炼了明知公司企业造假和严重不负责任的认定规则,供办案参考借鉴。

同时,案例涵盖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中介组织人员的多种犯罪手段,包括:

按照企业预先设定的数据“量身定制”审计报告或者评估报告

核查验证“走过场”

不履行必需的审计核查程序

主动配合、协助企业修改财务数据

甚至指导伪造审计证据等

通过以案释法警示引导中介组织从业人员谨守“不作假账”的底线。

案例一

苏某升等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案

【关键词】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年报审计 主客观相统一 特别代表人诉讼

【基本案情】

被告人苏某升系广东正某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珠江所”)原项目经理。被告人张某璃、杨某蔚,均系珠江所原注册会计师。

康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下简称“康某药业”)委托珠江所对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珠江所委派苏某升担任项目经理,张某璃、杨某蔚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2016年至2018年期间,为完成公司每年业绩增长20%的目标,康某药业实际控制人马某田(另案处理)组织、指使财务人员实施财务造假,并将造假数据记录进账务信息系统即金蝶系统。审计过程中,苏某升、张某璃、杨某蔚明知康某药业存在业务管理系统即捷科系统而未予以关注,也没有对捷科系统与金蝶系统中的数据是否存在差异进行审核,直接采纳金蝶系统的数据作为审计依据。

另外,苏某升作为现场项目经理,在审计过程中配合康某药业拦截客户往来款询证函,造成询证函回函率较低,并接受康某药业伪造的客户走访记录、询证函回函和银行流水等作为审计证据,出具审计报告初稿。苏某升在审计期间,收取康某药业赠送的虫草等贵重药材,多次让康某药业财务人员报销其私人费用,合计6万余元。张某璃、杨某蔚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分别担任项目二级复核、三级复核。二人在对审计项目进行复核时,对银行询证函回函内容矛盾且没有银行印章、不同税种的同一计税基础申报数额明显差异、抽取样本中数十份销售合同主要条款为空白且合同金额远低于账务确认金额、数个不同客户应收账款回函寄件人均为同一人,且寄件人为康某药业财务人员等诸多问题均未发现,签字同意出具标准无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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