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日起,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陕西省公安厅联合在全省开展为期一年的集中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齐心协力推动专项行动有序、高效开展,形成依法惩治拒执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声势。截至12月,公安机关立案35件,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13件13人,人民法院判决16案18人(含旧存)。
为持续强化打击拒执犯罪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指引和震慑作用,现发布一批打击拒执犯罪典型案例,涉及司法实务中较为常见的拒执行为,包括明知财产被查封仍擅自转卖房产逃避执行、虚构转让房产事实逃避执行、不履行生效民事调解书利用亲属银行卡多次转账逃避执行、未如实申报财产逃避执行、被司法拘留后仍隐瞒收入拒不执行等多种情形。为确保生效裁判依法执行,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全省公、检、法机关将进一步加大拒执犯罪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司法权威、积极助力诚信陕西、法治陕西建设。
目 录
案例一 非法转让查封房产被判拒执罪
案例二 虚构转让房产逃避执行被判拒执罪
案例三 利用亲属银行账户转移财产规避执行被判拒执罪
案例四 不如实申报登记在他人名下的财产逃避执行被判拒执罪
案例五 司法拘留后仍隐瞒收入,依法移送追究拒执
01
非法转让查封房产被判拒执罪
【基本案情】
雷某与王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合阳县人民法院判决王某返还雷某欠款41.5万元。2018年12月6日,因王某对剩余欠款19万余元未偿还,雷某申请强制执行。同日,执行法院对王某名下的房产予以查封,期限为两年。2020年11月20日,执行法院对该房产续封三年。2022年5月6日,王某在明知该房产被法院查封的情况下,以28万元价格将该房产出售给案外人张某,所得房款用于日常生活。2022年9月,合阳县人民法院将案涉房产进行拍卖,案外人张某提出执行异议。合阳县人民法院遂将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将王某在浙江抓获。经合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合阳县人民法院审理,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典型意义】
对于人民法院已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财产,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擅自处置。本案被执行人王某在明知财产被查封的情况下仍然擅自转卖房产,严重妨害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和司法权威,已经构成犯罪,依法应予惩处。
02
虚构转让房产逃避执行被判拒执罪
【基本案情】
张某某与王某某债务纠纷一案,2000年3月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判令被告王某某于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张某某3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王某某未履行义务,张某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执行法院查明王某某名下有房产一套。王某某提出想与张某某进行和解。在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后,执行法院给予双方和解时间。王某某假借和解之名拖延时间,以1万元价格(未实际支付)将其名下评估价值70多万元的房屋出卖给其亲戚杨某某,并谎称与杨某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居住在案涉房屋内。经碑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碑林区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典型意义】
本案中,被执行人王某某名下有房产可供执行,却虚构转让房产的事实,编造事实谎称其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房产给亲属,由其租赁该房屋继续居住,恶意逃避执行,依法构成拒执罪,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