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新闻 > 2024年第二批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典型案例发布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文化和旅游部部署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行动期间,各地执法人员检查经营单位13.3万余家次,查办案件2660件,有力规范了旅游市场秩序。现将第二批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案

关键词:虚构事实 购物回扣

2024年5月,湖北省丫丫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旅游者参加“芙蓉硒都五日游”行程,以虚构的“政府补贴”为噱头诱导旅游者参团,行程中该团导游向某某带旅游者进入3家购物店,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诱骗、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并获取购物回扣。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2024年8月,恩施州文化和旅游局依法对湖北省丫丫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15日、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赵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导游向某某另案处理,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000元、暂扣导游证7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案

关键词:隐瞒行程 购物返点

2024年4月,四川省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宜宾分公司组织244名旅游者参加“五天四晚桂林双汽游”行程,向旅游者隐瞒实际安排购物的时间,且该公司工作人员向地接社收取购物返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2024年9月,宜宾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依法对四川省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宜宾分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15日、罚款36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某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谭某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案

关键词:零团费 自费项目

2024年7月,大连汇享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通过百度、抖音等平台宣传大连旅游产品,并组织21名旅游者参加“四天三晚大连游”行程。旅游行程中,该旅行社安排导游向旅游者销售价格为1100元/人的自费项目套票,并从中获利。经调查,该旅行社将收取的团款全部用于支付广告宣传费,实际以“零团费”组织接待旅游者。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2024年8月,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对大连汇享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停业整顿7日、罚款9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陈某某作出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李某某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导游证7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关键词:户外活动 网络招徕

2024年8月,执法人员在网络巡查中发现,广州市花都区狮岭倚峰户外活动策划工作室(个体工商户)通过运营的微信公众号发布旅游招徕信息。经调查,该个体工商户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74名旅游者参加“畅游21℃冷泉滩地下河”一日游行程,收取的团费包含交通、餐饮、景点门票、导游服务等费用。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4年10月,广州市花都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依法对广州市花都区狮岭倚峰户外活动策划工作室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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